教育机构拒绝退款,涉嫌逃税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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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人于 2023年 11 月 9日,与深圳儒林教育信息有限公司签订提升学历服务合同。合同明确乙方(深圳儒林教育)为甲方(本人)提供学历提升服务,服务期限为 4年:自 2023 年 11 月 9 日至 20248年 7月 13日止,服务内容为:乙方在服务期内帮助甲方取得真实有效的博士毕业证书(学历学信网可查),甲方根据以上服务内容向乙方付费十二万(120000)元人民币。合同明确表示,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取得服务事项对应的证书,乙方应在服务期届满 7 日内向甲方全额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咨询服务费用。现在与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已满,乙方在2024年6月25日前只退回五万(50000)元人民币,剩余七万(70000)元人民币至今未退,甲方要求乙方 7 日内 退回剩余已支付的七万(70000)元人民币,乙方以各种理由拒绝,要求 60 个工作日内全款返还!且在甲方购买服务已经付费的情况下,乙方历时 9 个月,不曾向甲方开具发票,因此怀疑乙方涉嫌逃税漏税违法,希望相关部门严查!存在欺诈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