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退款,服务期已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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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本人于 2024 年 2 月 18 日,与深圳儒林教育信息有限公司签订提升学历服务合同。合同明确乙方(深圳儒林教育)为甲方(本人)提供学历提升服务,服务期限为 6个月:自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8月18 日止,服务内容为:乙方在服务期内帮助甲方取得真实有效的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学历学信网可查),甲方根据以上服务内容向乙方付费两万五千(25000)元人民币。合同明确表示,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取得服务事项对应的证书,乙方应在服务期届满 7 日内向甲方全额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咨询服务费用。现在与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已满,甲方要求乙方 7 日内 退回全部已支付的两万 伍 千 (25000)元人民币,乙方以各种理由拒绝,要求 60 个工作日内全款返还!且在甲方购买服务已经付费的情况下,乙方历时 6 个月,不曾向甲方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