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款虚假宣传,要求退还预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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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4年9月6日到汉中市汉台区雅居乐楼盘看房,看了一套特价房源,折后总价为:467452元。在现场我给置业顾问如实告知,我名下还有房产,每月有房贷和车贷,让她确定我是否能贷款及首付和月供金额,置业顾问都表示已经知道了,并给算出了首付107452元月供1600余元,我本人表示无异,于9月7日交了两万元的预约金,并签订了认购确认书,认购确认书上写明了首付107452元,贷款36万元。 按照认购约定,我于9月9日到售楼处准备交剩下的87452元并签订合同的时候,置业顾问说之前首付算错了,少算了4万,首付应该是147452元。我立马表示:我本人资金有限,只能按照之前我能接受的首付107452元签订合同,如果交预约金之前给我计算出来首付是147452元的话,我就不会交预约金不会买房,我和置业顾问提出的诉求是(以下两点任意一条即可):1、退还我2万元预约金。2、如果要按照他们重新计算的首付金额,应该给我延期三个月,即,三个月内交剩下的127452元,并重新签订认购书,写清支付时间。但是置业顾问均不同意。 综上: 1、我看房时已经明确告知置业顾问为的情况,是不小心算错还是故意算错,虚假宣传首付款,欺*我交两万元的预约金? 2、置业顾问作为楼盘销售的专业人员,隐瞒或者虚假宣传首付款,欺*我缴纳预约金,是开发商违约在先。 3、请相关部门严查,并给出解决办法,以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