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见信息诱导消费并拖延退款
网友保保_mXiluqbo
已完结
原告于2024年9月22日向被告支付了服务费12800元购买婚姻介绍服务。 因原告进店后在被告方长时间不断说服诱导下不得已购买的该项服务;此外,被告方工作人员在原告无力全款支付服务费的情况下诱导原告使用信用卡支付;遂原告在未接受被告方任何服务的情况下于付款第二天即2024年9月23日便向被告提出退费申请,被告对原告的退费申请一直未置可否,拖延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