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广发租房涉嫌霸王条款及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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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 1.本人于今年5月30日通过西安广发租房租住了一间位于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西路的群租房屋,与该中介公司通过其提供的公众号签订线上合同,租期为一年,押一付六,并一次性支付半年房屋租金,押金,物业费及管理费合计6660元整。 2. 10月30日,该中介公司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我“已经逾期”需提前交下期房租,如果在两天内不交,就必须从房子搬出去,我认为我之前交的半年房租到期日为11月29日,即使我不想继续租住退租我都有理由有权利住到该日期为止,于是与他们发生纠纷,他们在11月2日当天来到我的出租屋让我搬家,最后在民警的建议下指出他们该做法不合理才作罢。 3.诉求:该房屋中介在让我签合同之前,没有给我详述一条关于合同重要条款以及违约金的提示,在本应强调指明的地方都没有做出标记就催促我签字,以至于我在被诱导的情况下签订了一份对我极其不利的,充满不平等和霸王条款的租赁合同,且本次租期为一年,却没有作出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只是电子网签合同,我认为他们存在故意诱导和坑*行为,属于故意欺诈,而且在我还处于合法合理租住期间就驱逐我,对我身心造成极大伤害,我要求该公司退还我经济损失666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