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投诉长安汽车4S店销售信息不符,二手车当新车来卖,要求退一赔三

王小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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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去年的12月5号,也就是23年的12月5号,在宜兴长安宁兴4S店买了一辆长安欧尚Z6idd的混动车,在今年24年三月初首保时,保养派工单的小姐姐提醒我,车辆的车主以及联系电话,跟行驶证上的完全不一致,车主是王某某,联系电话也不是我,销售日期显示为23年8月31日,证据图片已收集。 4S店欺诈销售,就应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 本人已向长安汽车官方投诉二个多月,至今未得到厂家的任何回复,厂家这种无视消费者的行为实在让人心寒,失望透顶,我只能通过其他渠道进行投诉,希望平台联系厂家帮忙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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