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姐炸串食品安全问题及赔偿诉求
网友保保_EYxbG9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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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2月18号在美团进行购买喜姐炸串(坂田店)的产品,出现了食品安全卫生不过关问题,还是生的食物就直接给消费者,找商家说明情况,先是不承认该问题,再次沟通,只给我赔付了三块多(商品价格)侵害了我作为消费者的权益。上述现象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了,这已经是我第二次遇到食品还是生的就打包给我的情况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如果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赔偿金则为一千元人民币。所以我的诉求是要求商家给予相应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