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足康足疗馆拒绝退款并拒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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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4年2月14日于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国博中心附近正平街的瑞足康足疗馆(公司全名为武汉市汉阳区瑞足康养生保健服务部)进行了服务性消费,消费内容为治疗灰指甲,治疗疗程为2-3个月,共缴纳费用3500元,当时员工并未开具发票,承诺将全程由其进行服务。2025年2月25日,瑞足康老板通过短信告知其店铺将转让,后在电话联系中表示将让下一任老板和员工接手我的后续服务,并拒绝了我的退款要求,这违反了消费者权益,我现提出全额退款,并追究其不主动开具发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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