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兆韦德因经营不善拒绝退还会费
网友保保_3d89c294
已完结
本人于2017年5月18日与一兆韦德健身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健身会员协议,协议规定健身卡有效期至2027年8月17日,卡种为个人十年董事卡;我与一兆韦德于2019年11月9日再次签署续卡,并将卡种升级为至尊卡,有效期至2030年10月17日。但一兆韦德由于自身经营不善,多家健身会所关门停业或者店铺转让,导致我无处健身。原告认为因一兆韦德健身管理有限公司自身原因关店,因负全责,一兆韦德理应退还我全额健身会费,共计剩余22599元。但一兆韦德拒绝退还会费,其行为显属违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支持我的诉求,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