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方公寓租赁霸王条款及不合理扣款的投诉
网友保保_TBGP96Be
处理中
事实经过:我于 3 月 16 日签订租房合同并支付4500元,因个人原因未入住,提出退租,但合同规定不退押金和房租,房东仅同意退900元。 问题点 1. 合同中**‘中途退租不退押金房租’**条款未用加粗/标红等显著方式提示,违反《民法典》第496条; 2. 扣除金额(3600元)远超房东实际损失(房屋仍可出租),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禁止的‘加重消费者责任’行为; 3. 房东拒绝协商,态度强硬。 诉求: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解,要求退还至少退一个房租 1780,房卡压金 200 元,合计 1980 元,并督促整改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