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领播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并诱导贷款,未履行承诺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网友保保_OBiQeoke
2023年11月4日,我为参与就业,选择了成都领播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报名培训。成都领播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在报名前承诺我学完课程后安排工作,从工资卡扣取培训费用,致使我在未充分了解真实情况下,我与成都领播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培训及服务协议》,约定我参加成都领播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线下短视频班、直播运营班培训课程,培训费用为16600元,付款方式为分期支付。 然而,在我完成近两个月课程学习后,成都领播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仅安排无效面试,未提供有效就业机会,且以“能力不达标”为由拖延至今。但此时我却收到贷款催收信息,发现所谓的“从工资卡扣款”实际是贷款支付培训费用,且已产生高额滞纳金。截至起诉之日,我已还款6600元,仍有10000元本金及3000元滞纳金未还(暂计)。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成都领播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存在超范围经营,成都领播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中,“业务培训”明确标注为“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但成都领播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实际开展的“短视频直播实战班”“直播运营班”属于职业技能培训,需取得许可而未取得,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规定。其次存在虚假宣传,成都领播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包就业”为诱饵收取费用,但未履行承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关于禁止虚假宣传的规定。成都领播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作为培训服务提供方,未能履行安排工作的承诺,导致我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构成根本违约。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