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4小时连锁健身会所霸王条款及预付卡退款纠纷的投诉
网友保保_9e858178
已完结
你好本人郑庭珍在2024年在温州乐清虹桥24小时办了一张健身房的卡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虹桥镇虹河西路135弄1号 一共是1780+99元(当时有个活动99元的助力卡可以减200)=1879元,并且没有提供发票和合同,合同也不是本人签字,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属于偷税漏税。 2025年本人因不在虹桥工作,转让给朋友,3.21号被告知需要支付30%的转让费,并且只能在虹桥门店使用,对于这两条霸王条款不接受,然后商家一直不处理 以上报老板为由 一直不给出解决方案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第53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我要退卡他们也不退!他们已经违反了消费者权益规定!这种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的做法,让消费者失望至极。 请相关部门核查! 有截图和支付交易信息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