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丞飞教育虚假宣传拒退学费18万
网友保保_cae0X8I6
河北丞飞教育虚假宣传拒退学费,违规经营致26人损失18万元 投诉对象: 河北丞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2MAOFXUMU82,已注销) 关联主体:邢台至品尚优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82MA7ETY6H0H) 责任人:刘森(原股东/执行董事)、张宽(原股东/监事) 投诉人:邓亚楠,联系电话:133****0384 一、虚假宣传诱导消费(附证据) 不实承诺:2023年12月,该公司通过微信宣称“军队文职考试题目覆盖率85%”,诱导学员支付培训费(附聊天记录及合同条款)。 实际结果:2024年12月考试内容与培训资料零重合。 二、合同违约拒不退费(附证据) 违约事实:合同约定“考试未通过退费70%”,但自2025年2月起,以“资金链断裂”等理由拖延退费(附催款聊天记录)。 恶意逃避债务:该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注销后仍继续收费,且未通知学员(附企业信用公示截图)。 三、违规经营转移责任(附证据) 换壳经营:原股东刘森、张宽注销公司后成立“邢台至品尚优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沿用相同师资和课程(附工商关联证明及宣传对比图)。 税务违规:24名学员中仅1人收到发票,未开票金额达178,721元(附支付记录及学员联名统计表)。 四、集体诉求 退费赔偿:按合同约定退还26名学员全部费用共计186,701元; 查处违法行为: 市场监督部门吊销关联公司营业执照; 税务部门追缴未开具发票的税款并处罚金; 公开整改:涉事公司及责任人需在省级媒体公开道歉并承诺整改。 附件清单: 虚假宣传聊天记录、付款凭证及合同条款、考试大纲对比图、催款记录、企业注销公示截图、新公司工商信息、学员未开票金额统计表、民事起诉状(部分)、关联公司课程宣传对比图。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禁止虚假宣传)、第53条(预付款退费);《广告法》第28条(虚假广告认定标准);《公司法》第188条(清算组成员隐瞒债务的法律责任);《发票管理办法》第19条(经营者应如实开具发票)。 投诉诉求: 请求全国消协协调市场监管、税务部门介入调查; 督促刘森、张宽及关联公司限期退费并整改; 公开曝光违规行为,警示消费者防范风险。 本投诉基于客观事实与证据,未使用主观定性表述,符合消协受理规范。所有证据都有原件,可随时配合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