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寰影视诱导消费且退款设置霸王条款

网友保保_CeyRC70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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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5日他们的人员以可以接单赚钱为由,诱导我购买他们的课程,并且签订了12期的霸王条款,他们事先承诺会给我提供单子,可是并没有做到,而且当我提出退课要求的时候,他们百般阻挠,还跟我索要素材费,赠送课程费,这些费用在购买课程前并没有事先跟我声明,我座作为消费者毫不知情,他们用天价的退课费阻止我退课,这已经侵犯了我的消费者权益,我的诉求是马上给我取消课程,和剩下的分期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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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机构违规经营,并无培训资质,收取费用时并未开具发票,合理怀疑存在偷税漏税行为。该机构强迫签订不合理合同,分期付款协议只能在报好分期付款之后才能看到,其中甲方权益明显大于乙方(消费者方),是明显的霸王条款和格式条款,合同仅为甲方单独拟定末与乙方进行协商!双方权利义务不平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克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木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学告示等令有前款所到内容的,其内容无放。 签署分期协议时全程只有星寰影视该机构与我对接,签署后才发现我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广州泽法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同时签署了贷款合同,而我并不知情,合同中我的签名也只是一个电子印章,甲方盖章是星寰影视,但最终却是我向广州泽法进行了贷款。因此该机构存在虚假宣传、诱导学生贷款以及伪造贷款合同代替学生向第三方支付机构贷款的行为。在我签署合同七天内与该机构协商要求取消分期的时候,他们要求我交第一期的学费和百分之八的服务费等。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教育机构以格式合同约定为由拒绝退费、收取高额违约金没有依据。 希望能取消被诱导进行的分期订单,并希望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该机构和广州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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