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屋托邦虚假承诺及合同陷阱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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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因为工作原因想在重庆租三个月的房子,因为不想找中介所以在小红书发帖,此时有一名自称是房东的人联系我,我问了他也确认了,他承认自己是房东,并且承认自己的房子可以短租我就接受了看房。签合同的时候,我看到合同上面的日期是2.22—10.24时我提出了质疑,因为我只想短租,所以也对文件上面的提前一月付款也提出了质疑。这个自称是房东的人口头承诺说我们是短租不需要理会后面的日期,只需要支付2.22—5.22的租金即可,押一付三,每月1200/元 ,共交付季度租金3600押金1200外加一年管理费486 共计5286元。他们承诺5.22号一到就能自行退房且退还押金,并未明确说明这是转租房。因为相信了他房东的身份所以并未怀疑他话语的真实性。对合同里面存在的问题也被其糊弄过去并未仔细查看合同。也是一些后续事件才意识到他们并非房东而是广发乌托邦的工作人员。4.22号房管让我提前一个月交下季度的房租,并称若不缴纳需赔偿房租违约金200%并搬离出租房,一切都未提前告知并与他们承诺不符,不仅如此他们还在短信上提出警告,一切按照合同执行。到此为止意识到被坑了重新翻阅合同仔细查看发现里面埋藏陷阱。所谓的合同几乎都限制消费者权益。合同内写所有口头协议与书面协议均无效,那为何集团的工作人员以口头协议蒙*消费者并未解释清楚呢?对此,我提出质疑。根据《民法典》的合同法规定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1.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以及提供虚假情况,当租客质疑合同存在的问题并未明确解释说明,反而含糊不清,避重就轻,未细心解释合约。2.有违背诚信原则行为,甲方明确为广发公司员工,使用公司合同与公章与当事人我签订合同,后续却否定其承诺,否定其代理人身份与权利,是否说明当事人我与其签订合同无法生效,无法律效率,代理人无法代表公司,无法人在场。 因为协商无果,故只能寻求平台的帮助,能拿回五月的居住权以及押金。哪怕不能巡回,也希望消费保平台能严厉打击此类霸王条款和虚假的口头承诺,维护消费者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