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达驾校未退回垫付考试费用,涉及收费及退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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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3年6月18日在柳州市鱼峰区鑫达驾校交费3700元,此费用包含报名学习费、可补考5次费等,教练承诺此费用包过且3年内有效。后于2024年9月30日到柳州市交管所考科目四时被工作人员告知科目一至科目四考试费580元未交款不能进行考试,当时联系教练,教练说驾校规定叫我先交上去考试,拿发票到驾校报销转款给我。于2024年10月23日拿发票到驾校交给沈教练,至今未退回我垫付的考试费用。多次催债无果,给出的理由是驾校换了老板,此费用老板不认。我认为我是于该驾校交易,对我负责的是此驾校,换法人只是该驾校内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