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解除微信限制支付

网友保保_5nT6CCiS

处理中

2025年5月20日11时39分在微信被限制微信支付,显示文书编号:(2025)辽1281财保419号,但并未收到任何电子或纸质裁定书。本人联系微信客服平台提供的限制消费联系电话(02474884400)工作人员提供不出本人任何限制支付的任何信息,故质疑其为暴力催收第三方,并不属于该法院号码!本人在法院公开网查询到在该法院并无任何案件!说明该法院并没有相关证据,却强行冻结本人微信支付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人无论是住所还是经常居住地,均不在辽宁省*市。综上所述,无论是遵循经常居住地管辖原则,还是按照住所地管辖原则,辽宁省*市人民法院对本案均不具备管辖权。并且已投诉至银监会,请贵院解除我的微信支付限制。

消费保投诉平台跟进
跟进内容
已联系企业进行处理,请留意后续跟进情况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投诉
用户发起投诉
评论 0
头像
投诉信息
调兵山市人民法院 调兵山市人民法院客服售后投诉维权中心
投诉问题:
投诉诉求:
涉诉金额:
0元
投诉编号:
98931145
立即发布投诉 >
一切形式的刷单返佣、充值提现都是诈骗。消费保平台处理投诉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消费保工作人员不会在评论区留下任何联系方式联系投诉人,请不要随意相信通过微信及QQ联系的陌生人,更不要给陌生人汇款,谨防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