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健身拒绝退还剩余半年卡费用499.5元
网友保保_7da5ea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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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11.30在印象游泳健身龙城店购买一年健身卡(金额999元),开卡日期1月15号。消费者要求退回半年卡金额499.5元。健身房人员强制性不给退回金额。我要求退回半年卡金额,也就是499.5元。 1.健身房合同中的“不退不转”条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及最高法《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第9条,属于无效格式条款。 2. 要求退还剩余6个月费用499.5元,请于7日内处理。” 3. 因工作调动等客观原因无法履约,可按剩余期限比例退款(公式:剩余月份÷总月份×总金额) 即使合同约定违约金,扣除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损失(如健身房空置卡位的成本),沈阳本地判例显示,剩余半年卡费通常最多扣10%(约50元),而非全扣。 我相信平台会给我一个合理的答案!不能因为金额少,而不给予处理,我们这样的人更应该拿起消费者保护法的合法权益来去维权,我相信健身房更是因为拿捏这一点来强制性不退款。如果我等这些在法律下保护下而没有合理的结果,那么等一系列保护法的出现不过是有名无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