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虚假宣传诱导购买净水器,要求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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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老人于2025年6月15日,在所谓的企业下乡宣传活动中花费2980元购买了3C认证申请人:深圳市氢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制造商:深圳市氢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厂:中山市传喜电器有限公司的王牌生活型号JL-100,货号A19A净水器一台,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采用夸大本地区水质问题、虛假宣传产品功能的方式,称我们正常的 自来水有毒需要用他们销售的这款产品过滤后才能解毒进行正常饮用,进行销售,销售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以下权益:-知情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销售人员夸大水质问题和虛假宣传产品功能,使老人无法了解净水器及当地水质的真实情况,侵犯了老人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由于销售人员的虛假宣传,老人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做出购买决策,破坏了公平交易的基础,侵犯了公平交易权。——安全保障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若净水器产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或与宣传不符 可能无法有效过滤水质,进而影响老人的饮用水安全,侵犯了安全保障权。——受欺诈后的求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商家夸大水质问题和产品功能的行为构成欺诈,老人有权要求 增加赔偿。基于以上,现做出如下诉求:进行全额退货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