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又多超市出售过期酸奶且协商无果要求赔偿
网友保保_0c6b2d16
已完结
于6月19日上午在好又多生活超市(石梁店)购买了一瓶“爱慕巴”生牛乳酸奶,买回家后放在冰箱下午拿出来喝的时候,喝了两口发现口感不对劲,又看到瓶口处有漂浮物,就看了生产日期(24年9月3日)和保质期(9个月),然后在当天(19日)晚上找到商家协调,超市店员告知她处理不了,(超市老板在其他地方忙)由于6月20日我们有工作,所以在20日晚上下班后再次到超市进行协商,超市给出的处理方案一,退掉产品,返回(16.8)商品价格。方案二,换一瓶商品。基于商品已经过期半个月左右且我已经喝了两口的情况下,我不接受这两个方案,而且在网上查了也打12315投诉和法律咨询,根据市场和法律的标准处理。我要求赔偿商品十倍价格但根据消费者保护法和12315的法律建议,我最低能接受的处理方案是赔偿十倍价格且不满1000元按1000元的标准处理,由于本人已经误食过期商品,我需要尽快维权尽快处理,不希望我的身体因为商家的原因而出现问题。超市出售过期商品应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