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卡退款遭拒且拒开发票
网友保保_ckLnGaU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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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4年8月25号购买华娱众星舞蹈青岛金石店¥100预付卡,舞房仅提供收据拒绝开发票,一直没有去跳舞。现要求退款,舞房拒绝线上退款,强制要求线下签约,疑设陷阱。其预收费用未开发票,且格式条款违法。涉嫌逃税,多次沟通无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未消费的预付卡应退款。舞房收据上‘特价不退’属违法格式条款(霸王条款),无效。侵犯了我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的诉求:1.微信转账退回100元预付款2. 其预收费用未开发票,且格式条款违法,涉嫌逃税,要求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