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好升学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诱导消费及课程质量问题投诉
网友保保_dl3YQkBj
处理中
本人于2025年6月19日,在微信公众号看到兼职链接认识到对方,对方自称以帮网易云音乐引流的,对我宣传声称跟着老师的步骤学就可以挣到钱,以挣钱为噱头诱导我变相去买他们的课程学习,并且发出一系列赚到钱的成功案列给我看,对我进行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课程质量,课程价格为3000,由于本人是高中生,经济能力有限,对方诱导我去办理课程分期付款,于是我看了几节课程,并没有任何作用,于是我上各大平台查到都是该机构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课程质量,受害者众多,完全属于欺诈行为,我提出退学解约,对方以各种语言诱导宣传并且以缴纳高昂违约金扣除费阻止我退学解约,因此,请求相关执法部门介入,维护我自生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根据我国《消费权益保护法》第2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本法保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早已明确:教育培训属于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