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导分期付款与虚假宣传退费纠纷
网友保保_0759b78d
已完结
我于2025年3月4日从小红书添加该机构人员。3月5日,该人员诱导学生本人以“预报名”为由让学生本人缴纳20元,紧接着又诱导学生本人扫码签订支付宝分期付款。该签约对象为成都永聚互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对方人员表示之后学费可通过“一遍学习课程,一遍安排兼职赚取学费把每期学费补交即可”。签约12期,第一期4月4日扣款421.74元,第二期5月4日扣款421.66元,第三期6月4日扣款421.66元。此三期学费皆是通过学生本人生活费扣除,并不是该人员表示的从兼职费用扣除,该行为本人认为存在虚假宣传。其次,期间本人上课次数为五次,并且认为该课程并无任何作用和没有多余资金缴纳分期于是不打算继续学习想退钱解除分期付款。对方人员得知本人要退课,于是告知本人要交付1644.4元课时费。之后本人了解到诱导学生签订合同和分期付款本就是不符合规定,而且每期扣款也并不是对方所说的可通过兼职将学费缴纳,所以本人认为这存在欺*诱导消费。并且对方让本人交付1644.4元课时费本人也不认同,本人认为对方课程没有对本人起到任何学习上的作用,同时本人只上了五次课也并未上到23课时,所以本人认为该课时费本人不应交付。最后本人希望对方退还三期扣款1265.60元,并且解除分期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