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分期平台涉嫌高利贷及违规收费
陈凯
已完结
我在好分期平台借款多笔,结清的金额超过6万。,利息收取,年利率为35.97%,均大于国家法律规定的2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借贷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LPR四倍的部分。 《民法典》第680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规定。 《刑法》第225条:以“砍头息”等变相抬高利率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10。 投诉诉求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要求平台终止高利贷业务,整改利率,返还多余利息,而且平台提前还款还要收取提前还款违约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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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利息,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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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沟通还要签订撤诉书,在他们赔偿1500的前提下,让我以后不再投诉,如果投诉会叫我赔偿5万元,所以我不会签订哪个撤诉书的,但是他们把退的1500一天之内返还到我的银行卡上,之后我是不会再去追究他们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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