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豆花变质且售后推诿,要求食安法赔偿
网友保保_399b1b1b
已完结
本人2025年7月2日晚,于领展购物广场七鲜购入 磨坊兄弟自贡富顺豆花(该生产日期为2025年6月15日保质期45天)购入后一直放于冰箱冷藏,直至第二天中午12点半食用 (该商品打开明显比上一次食用时塑封膜更容易开启)食用发现味道较酸 后再次品尝确认豆花确实已变质 (图中豆花已呈现是豆腐形态) 联系七鲜app在线售后人员,售后人员让我携带该商品线下退款 我问其要该门店联系方式 但工作人员以 已告知线下门店会有专门人员为由 不提供联系方式(本人在网上搜寻七鲜店铺电话,未果 期间没有任何工作人员联系我 后来在美团在线联系找到相关电话 到目前为止,除了我自行联系到线下人员,未有过人员联系也没有相关人员检验豆花 )本人要求线下门店退款(现已退款) 且按食安法148条最低1000元进行赔偿 却被门店仅以30元优惠券搪塞 现诉求:要求门店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保护法148条惩罚性赔偿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