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青学教育诱导网贷及合同纠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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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通市崇川区青学辅导中心有限公司诱导网贷的投诉信 一、事件经过 2025 年 6月 17日通过抖音了解到青学辅导中心提升学历事宜,引发我的兴趣。 该招生办秦老师通过一系列违规手段诱导我进行贷款支付: 1.虚假宣传误导,刻意夸大机构唯一性;以 “助学金” 名义诱导报名,刻意隐瞒 “分期付款” 实为网络贷款的真实性质,并且招生过程中不断强调本人进行网贷。 2.协议内容隐瞒:工作人员以入学诱导我签下辅导合同,未充分披露合同内容,甚至在合同生效前合同的内容并无法查看,本人学费支付完成方可查看合同。且存在加重本人义务、排除主要权利条款。 3.信息虚假:招生办介绍该辅导中心时,转发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其公司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信息(截图)实际并非同一公司,且缴费完成后与本人签署的合同甲方为深圳市青学伟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招生人员转发的资料存在较大误差。 4.机构主体混乱:我向南通市崇川区青学辅导中心有限公司报名,该机构以业务繁忙为由,要求本人将学费支付至个人而非对公账户,且至今未开具发票给到本人。 5.协议签署至今甲方未通知有关课程的任何信息,未尽到合同内甲方应尽的义务,条款详见4.1.3。 二、诉求 1.督促青学辅导中心解除与本人的合同,退还首次微信支付的350元以及3150元的分期费用(含本金及分期利息),并妥善处理退学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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