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迪士尼酒店购物权益体验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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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7月8日~9日入住上海迪士尼玩具总动员酒店,入住期间享有酒店草莓熊商店特选商品购买权益,7月8日酒店通过取号叫号的购买规则进行购买,没想到,直到7月9日凌晨三点才给买上,这当中不敢入睡,生怕过号无效,7月8日的晚上11点55分,突然他们把所有剩下的未叫到的号码全部一下子叫到商店口,此时,已经没有号码顺序可言了,随后,让大家排在室外等待!足足在室外39度的高温下排了三个小时,敢问,我花了大几千来住酒店,变成来军训的?简直太侮辱住客了吧?我是在第三方平台去哪儿订购的。第三方也特地电话你们来沟通,然后你们让我自己联系,我联系了,但是你们不做任何回应,可恶至极……现要求赔偿我当日房费,全额退款!直到今日,你们都没有人来联系我进行沟通!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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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一、事实经过简述
本人于2025年7月8日入住上海迪士尼玩具总动员酒店(房价约2587元/晚),主要目的为享受酒店附带的草莓熊百货特选商品购买权益(属酒店宣传的核心权益)。但在权益兑现过程中,酒店管理严重失职:
1. 规则执行混乱:原定“取号叫号”流程于7月8日晚11:55被单方面废止,酒店突然将所有未叫号码集中呼叫,导致百余人无序涌向商店,秩序崩溃;
2. 高温下长时间强制排队:消费者被迫在39℃极端高温环境中露天排队近3小时(约23:55至次日凌晨3:00),且无防暑降温措施;
3. 权益实质落空:所谓“尊享权益”演变为通宵体罚式等待,严重违背入住服务承诺。
二、法律论证:迪士尼构成多重违约与侵权
(一)违反合同义务,构成根本违约
- 根据酒店宣传及预订条款,“草莓熊商店购买权”属于房费对价的核心组成部分。酒店未提供有效购买通道,导致合同目的落空,依据《民法典》第563条,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并主张退款;
- 第三方平台(去哪儿网)已协助沟通,但酒店拒不回应,属于故意规避合同责任。
(二)侵害消费者安全保障权与公平交易权
- 高温下强制长时排队构成人身安全威胁,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第18条规定的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
- 管理混乱导致服务价值严重贬损,房费与体验显失公平,侵犯《消法》第10条赋予的公平交易权。
(三)违反特殊场所的注意义务
- 迪士尼作为高票价休闲服务提供者,且面向亲子客群,应对服务流程负有更高标准的注意义务。凌晨高温排队暴露其风险管控缺失,存在重大过失。
三、赔偿主张及法律依据
1、全额退还房费:7月8日-9日全部费用《民法典》第577条(违约责任)、《消法》第53条(预付费退款)
2、书面道歉:加盖公章致歉函《消法》第50条(侵害人格尊严责任)
3、保留追索权: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 ,若因高温引发身体损害,可依《民法典》第1179条主张人身伤害赔偿
四、维权行动要求
1. 24小时内由上海迪士尼玩具总动员酒店客户关系部负责人直接联系投诉人,书面回应赔偿方案;
2. 3个工作日内完成房费原路退还;
3. 公开说明事件整改措施,避免同类侵权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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