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那儿火锅店缺斤少两且服务态度恶劣
网友保保_DOsdaaIK
2025年6月4日晚21:40左右我们15个人到满洲里那儿火锅(通联大厦店)进餐,点餐过程中我们人比较多反复和服务员确认一份面条的重量是多少,服务员确认面条一份是一斤重,我们点了3份面条,当面条上来后我们觉得太少了,又和服务员确认这一份面条有多重,服务员还是确认一份面条一斤重(有视频为证),结果我们拿着一整份面条当着服务员的面进行称重(秤是那儿火锅店的),算上盘子和一整份面条只有8两重,我们对于菜量和主食的份量都有怀疑!所以大家避雷,我们不差钱,但是不能被坑,缺斤少两坑老百姓绝不容忍 我们要公道! 更让人生气的是老板娘态度恶劣,不仅没有道歉还出言不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商家缺斤少两的处罚主要包括赔偿损失和可能的治安处罚。一、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因此,商家在销售商品时缺斤少两,属于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赔偿。二、治安处罚如果商家的缺斤少两行为构成诈*,且情节严重,消费者还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治安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包括拘留和罚款,根据情节的轻重,拘留的期限和罚款的金额会有所不同。综上所述,商家缺斤少两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可能构成诈*行为,受到治安处罚。因此,商家应当诚信经营,遵守法律法规,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投诉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