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变质牛奶要求赔偿

网友保保_iKzezU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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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0日九点多,本人在巷邻便利店(星梦园店),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集贤路与明珠大道交口星梦园创新企业公馆G1幢一楼。购买了LJ新希望一斤鲜牛奶500ml,经核实,该商品已变质。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销售变质食品需赔偿价款10倍(11元×10=110元),不足1000元按1000元计算,请求责令商家退还11元,并赔偿1000元。截至今日我仍未收到贵司关于过期食品赔偿的书面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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