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利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及霸王条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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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6月27号报名该机构“原画全能班”,需要支付费用6790元,对我宣传声称他们公司的课程可以接单,以接单噱头诱导我变相购买他们的课程,并发出一系列接单成功的案例给我看,对我进行诱导消费,夸大课程宣传质量。后发现该公司存在违规行为:该机构超范围经营,只有教育咨询服务,并没有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开展CG版画培训教育,该课程只有成年人,因未成年不能用支付宝开通分期付款,有系统性教学,固定课时和上课时间,也有课后作业进行评分批改。由于本人是高三才刚毕业,经济能力有限,对方就说先教100定金,然后我觉得太多就说不想报了,就由100降至10元后大量发给我说他的学生接稿高达1000元以上等等,然后打视频跟我介绍,接着就诱导我签下分期付款,该合同也存在霸王条款,后经发现,我要求退课取消分期付款,却说课程讲到嘛我就要付多少,实际上我听的加起来差不多有三节课,但是他却要求我按照课程进度交钱。之后我在各大平台查到四川利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投诉众多,都是关于该机构涉及严重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夸大课程宣传质量,受害者众多,完全属于欺诈行为。请求相关执法部门介入,维护我自身合法权益! 一: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有权拒绝强制消费交易。第26条规定: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做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权益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修改格式条款无效。 二: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消费或接受服务,受本法保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早已明确:教育培训属于消费行为。我要求合同无效,取消支付已上课程费用,之前交过的费用也不追究了。只要把信呦呦分期合同解除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