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后保证金未按约定退还

网友保保_5OacjreC

已完结

本人于2024年8月5日在该公司进行贷款机构,公司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新光华街7号航天科技大厦4201,该公司用我个人信息进行网贷,通过新网银行共计贷款4300元,分12个月还清,贷款成功后,并用武侯区洛朗佳家具商铺收款码(非本公司)要求我支付1500的保证金,告诉我“收取的1500元为保证金,若未按时还款,则会扣除保证金,还完全款后,则退回1500元”,现我已按照约定还完贷款,但是公司并未按约定退回我的钱,也联系不上公司与我对接的工作人员。我的诉求如下,让收款方退款

用户申请完结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投诉
用户发起投诉
评论 0
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