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鑫驰木垚教育虚假宣传诱导分期并拒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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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我于2025年5月7日与成都鑫驰木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原画插画班培训合同》,购买其提供的原画插画培训课程,我依约支付定金100元。签订合同前,我通过抖音平台看到被告发布的广告,添加其微信后,成都鑫驰木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要求我参加直播课。在直播课中,被告通过展示虚假的成功案例、夸大接单收益等方式,宣称学习课程后可轻松接单赚钱,并诱导我办理总金额6756元、一共12期的分期付款。报名后只看过开学介绍课,并没有上过正式课程,且多次询问对方公司的培训资质,对方一直转移话题,后提出退课。在此期间并未进行正式课程。机构要求缴纳不合理费用,并要求本人支付违约金1174.6元本人无法接受,协商未果。现请监管部门介入协商处理此事。 成都鑫驰木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未明确告知课程风险、接单实际难度及分期付款法律后果的情况下,催促我签订合同并办理分期。因成都鑫驰木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虚假宣传及诱导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我有权要求被告解除合同并退还1274.6元 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自主选择权等权利。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的规定,否则此类条款无效。若商家以不合理理由拒绝退款,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根据该法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如果合同中存在“概不退款”等类似的格式条款,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此外,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商家无正当理由拒绝退费,可能构成违约,需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以不合理格式条款等方式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等行为属违法行为。如果机构在合同中设置霸王条款,拒绝合理退款要求,将受到相应处罚。 现再次申请相关监管部门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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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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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式
已解决
解决方案
解除合约,解除合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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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5月7号下午加上该公司工作人员好友并报名课程,在报名成功后听直播课,在课后对老师教学方式及态度不满。在此期间本人在小红书及抖音搜索了关于该公司的相关信息,知道了他们的骗子行为决定退款。因为该公司的上班时间是14:00。本人在5月8号要求退款,该公司工作人员拒绝退款并无视本人的诉求。一直拖延到13号本人被迫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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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并且本人在报课的时候该公司的工作人员诱导报高价的课程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在未到开课时间时,该公司要求本人赔付开课2个课时的违约金和不合理违约金共117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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