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儒林教育虚假宣传诱导付款拒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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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诉求:退还我交给深圳市儒林教育信息有限公司的款项40000元 2.事实和理由:2024/2/26我在某社交新媒体平台看到深圳市儒林教育信息有限公司的宣传广告,该机构称其公司内部有渠道可以包下包出任何专业学历证书,只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就可以不用参加国家考试拿到学历学位,其还承诺如果做不到或没办理成功全额退款,于是在其机构虚假宣传的广告下本人加了该机构的人员,在微信上咨询了录取 2024 级苏州大学(工商管理)全日制(定向)研究生,该机构承诺可以帮我办理成功,于是我在该机构虚假承诺的诱导下签订了服务合同,而后该机构向我提供了深圳儒林教育信息有限公司的对公账户,于是本人向该机构对公账户付款40000元,其机构并没有给本人开具任何税务局正规发票,然后等了6个月时间,该机构并没有给我提供任何学信网可查询的任何信息,也不向我展示服务流程渠道,也没有给本人办理成功,本人上网搜索该机构,发现铺天盖地全是虚假宣传或欺诈投诉等信息,8/21该机构的老师联系我,称其公司渠道出现问题办理不了,可以给我办理退款,跟我要了身份证和银行卡号信息,让我等待消息,一直到9/13我联系该机构的老师,询问退款事项,该机构老师称需要60天退款,于是我就一直等待,10/14我跟该机构的老师咨询退款事项,该机构的老师称需要按照60个工作日退款,11/18会退款给我,结果等到了退款时间,其机构并没有给我退款,于是本人询问其机构到约定的时间为什么不退款,但其机构老师总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迟迟不退款给本人,本人经过查询发现其机构只是一家教育咨询公司,不能经营从事培训服务类业务也没有办学许可证,完全是违规招生,超范围经营。 基于上述:深圳儒林教育信息有限公司以虚假宣传,虚假承诺,虚构事实等手段博取本人信任,诱导本人作出错误判断给其公司付款40000元,而后其公司做不到其承诺的办理证书等服务内容,也拒不按照双方约定给本人退款,这与其公司前期承诺的全额退款事实相悖。现在更是百般推辞拖延时间,消极应对,无奈本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消费保官网提起诉求,希望消费保官方工作人员以消费者权益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广告法第四条之规定予以协商处理并给我本人退款40000元。该机构名字:深圳儒林教育信息有限公司 法人:李喜怀电话:132****3049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环路42号北邮科技大厦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