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艺冉教育诱导消费涉*及霸王条款投诉

网友保保_vCBaaJ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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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25年8月14日通过微信服务号“对分易”发布的推文接触到北京艺冉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在推文中添加了对方的企业微信,并于2025年8月15日的第二次免费试听直播课中被饥饿营销引诱诈*缴纳了培训课定金1000元,并在同日晚22:22:37向对方个人账户进行尾款转账4980元,并签署了部分条款涉嫌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 当晚进行查询,发现北京艺冉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存在无教育资质、虚假宣传、涉嫌诱*诈*、法人代表前后不一致、公章不一致、伪造公章等违法行为。 合同中存在问题包括:1. 格式条款问题:合同中存在大量格式条款。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提供格式条款的甲方应遵循公平原则确定权利义务,并合理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如退费条款中诸多限制退费的情形,若甲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乙方未注意或理解,乙方可主张相关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合同里如“乙方因个人原因无法学习的不办理退费手续”等条款,加重了乙方责任,可能被认定无效。 2. 退费条款争议:“乙方完成90%甲方规定学习任务,两年内至少参加2次考试后未通过考试,扣除10%基础服务费后退回乙方所缴纳金额的90%”这一退费条件,限制了乙方的退费权利。在实际中,若乙方因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无法满足该条件,却已付出大量时间精力,此条款对乙方不公平。另外,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乙方未能正常参加考试最多按20%比例退款,这一规定也可能不合理减轻甲方责任。 3. 保密条款限制过度:要求乙方对退费过程等全方位保密,且透露给第三方需双倍返还退费金额,若造成甲方损失还需赔偿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该规定可能过度限制乙方合法维权途径,在乙方遭遇不公平待遇时,限制其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媒体帮助等行为,涉嫌不合理加重乙方责任。 4. 知识产权条款风险:合同虽强调乙方对甲方提供资料的保密义务,但未明确界定资料的知识产权归属,可能导致双方在使用和传播相关资料时产生争议,存在一定法律风险。 该公司直播称每次直播课程仅需45-60分钟,但是直播课为2小时起;在无学习进度的情况下协商退款但被踢出群聊并被踢皮球。 我要求全额退款或至少退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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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原因
退款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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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
退款,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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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由于爱企查查到的企业电话中,同电话企业数量有99+,可见该公司很可能也是空壳公司,联系电话可能并不正确,所以补充北京艺冉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邮箱1821101786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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