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诱导贷款及合同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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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3月19日通过B站平台得知此课程,并和宣传老师取得联系购买广州原画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电子绘画培训课程",(此公司经常改名这就是他的曾用名)现就广州原画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诱导贷款消费、设置合同陷阱等违法行为进行实名举报。该公司以“包教包会、月入过万”诱*大学生签订霸王条款,并捆绑第三方贷款平台“月易付”,现要求立即解除合同、退还已付款项4150元、终止剩余5810元还款义务! 一、举报事项 1、虚假宣传与就业欺诈 在B站广告及微信通话中承诺“包教包会速成”“月入轻松1万+”“保证推送接单资源”,实际课程质量低劣、无接单渠道,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 2、诱导贷款消费隐瞒风险 隐瞒“月易付”为分期贷款的性质,诱导大学生签约,未告知需承担贷款责任;违反《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二条:“不得精准诱导大学生借贷”。合同欺诈与天价违约金勒索,合同中未明确“月易付”贷款条款,以“已提供服务”为由强收未观看课程的课时费+天价违约金,属《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的价格欺诈。 二、事件经过 2025年3月19日被B站广告诱导添加微信,对方以1小时话术推销课程,隐瞒贷款风险引导签订《网络培训服务协议》,总价9960元,操作绑定“月易付”分期。签约后:课程质量差,宣传承诺均未兑现;发现合同陷阱:未学习部分仍需付费,退课需付高额违约金;2025年8月11日:申请退课,2025年8月12日对方以“随便走法律程序”威胁,拒绝解除合同及贷款协议。 三、举报请求 1、核实广州原画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诱导贷款、合同欺诈行为; 2、解除《网络培训服务协议》及“月易付”贷款合同; 3、责令退还已支付款项4150元,免除剩余5810元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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