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餐时孩子被烫伤,商家推诿责任
网友保保_vVKS6Jgi
我特向消费保投诉:8月13日,我带孩子在名家大作•朝鲜族自助烤肉(经开万达店) 用餐时,孩子不幸被该店服务员烫伤。然而直至现在,店家都未曾主动提出赔偿方案,只是一味要求"自行对接保险",这分明是将本应由店家承担的法定赔偿义务推给第三方。 烫伤事件发生在店家的经营场所内,我作为受害者,只认定店家为责任主体,保险赔不赔与我无关,店家必须直接担责!孩子那么无辜,烫伤可不是闹着玩的。若店家继续装聋作哑、推诿责任,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而且,自8月13日孩子被烫伤以来,该店还以保险公司需要各种繁琐证明为由刁难我。我又不是要跟他们打官司,哪会去收集那些乱七八糟的证据?我只是个普通老百姓,只希望孩子能得到合理的补偿,毕竟孩子是无辜受累的! 我想郑重说明,我提出赔偿诉求绝不是为了讹钱。从始至终,我都秉持着友好协商、和平解决问题的态度,实在不想因为这件事让双方陷入难堪的境地。 对于该商家提出的需要相关证明才给予赔付的要求,我有一些情况需要说明: 其一,我完全没有和该店打官司的打算,更不会为了讹钱去刻意收集证据。就拿精神损失费来说,为了证明小朋友精神状态不佳,难道我要专门带他去医院检查、评估,还要录制他因为这件事变得胆小、晚上做噩梦的视频吗?孩子是无辜的,他因为这次意外受到了惊吓,该店适当给予一些精神安抚费用是合情合理的,实在不该用如此繁琐的证明要求来刁难。 其二,我想明确告知该店,此次事件中并没有产生住院费用,所以不存在您所说的医药费证明。只有我自己购买的一些药品,包括生理盐水、纱布和抗生素软膏,这些药品是用于孩子伤口半个月的持续治疗,后续可能还需要购买一次,目前我只有药店的消费清单。 其三,关于护理费,孩子受伤后是由我作为监护人居家护理的,并没有相关的护理证明。但在这半个月里,我全心全意照顾孩子,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这部分损失是实实在在存在的。 其四,误工费方面,我需要等到单位次月才能出具相关证明。但在这段时间里,我因为照顾孩子而耽误了工作,收入受到了影响,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该店要求的这些相应证明,目前我确实一条都拿不出来。但这并不代表我的诉求不合理。我想诚恳地问一下该店,接下来打算如何处理这件事?难道因为拿不出这些证明,该店就可以免责,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进行补偿了吗?这么大的全国连锁店,自助烤肉都是第一名的店,我相信该店是讲诚信有担当的,希望可以尽快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