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年化利率虚高涉嫌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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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4年1月11日通过(北京君航微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恒小花平台申请了一笔贷款。资金提供方及签约方为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本人与河南中原消费金融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号JJ88022024011111686460第六条白纸黑字约定“贷款年化利率为8.50%(单利)”该笔贷款本金5000元,分12期偿还,实际偿还6027.6元,但通过IRR利率计算,此贷款实际年化利率(单利)高达36.02%,经核算,这36.02%的巨额成本由两家瓜分,其中:河南中原消费金融作为贷款方。并未遵守8.5%的合同约定,实际收取了约24%的年化利率作为其利润,远超合同规定,第三方渠道(平台方)则额外收取了剩余约12.02%的费用,我的银行流水显示,每期还款被分为两笔扣款:一笔支付给河南中原消费金融(472.80元),另一笔支付给第三方(29.50元),一家金融持牌机构,竞公然签订低利率合同后,自行收取数倍于合同的高额利息,这是明目张胆的金融欺诈,严重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金融监管法规。现请求消费保平台督促该机构立即停止欺诈行为,退还双方非法收取的高息794.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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