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发现异物且赔偿不合理
网友保保_Hu89J4Aw
处理中
我于2025年8月22日上午9点,食用在拼多多平台“阿宽方便食品旗舰店”购买的阿宽东北粉耗子(订单编号:250723 - 073741****7 ,实付24.9元 )时,在粉耗子中发现明显异物,当即停止食用并留存剩余食品、异物及包装。 发现问题后,我第一时间联系阿宽拼多多官方工作人员反馈情况,说明食品存在异物的问题,期望得到合理解决。但商家仅表示让我等待,后续给出的赔偿方案仅为单包粉耗子价格的五倍,与我期望的合理赔偿差距极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我作为消费者,食用到含异物的食品,权益已受侵害,现依据法律规定,合理诉求500元赔偿(不足一千元按法律应支持一千元,我主动降低诉求为500元,仍未获商家认可 ),望消费保协助处理,督促商家履行法定义务,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