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国福麻辣烫食品中发现异物及服务态度问题
网友保保_qsFPepTD
投诉内容 2025年8月23日12时左右,本人前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靖西市新靖镇城中路延长线50米大道靖西环球商业中心一号楼一层A35号商铺的杨国福麻辣烫店消费,点单金额33.22元 。用餐过程中,吃到一半时发现食物内有虫子,当即与商家沟通。 商家到场后,第一时间未表达歉意,反而直接将虫子丢弃,且称“夏天有飞虫很正常” ,态度强硬、敷衍,未正视食品安全问题。本人提出因食品安全受影响,要求合理处理,商家仅表示可赠送饮料、重新煮剩余食物或退还一半费用,拒绝全额退款及合法赔偿,未解决根本问题,也未展现解决食品安全隐患的诚意。 此次消费遭遇,不仅损害本人食品安全权益,商家处理问题的恶劣态度,也对本人造成心理不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现投诉该商家: 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食品中混入异物,违反食品安全保障义务; 处理消费争议时态度恶劣,未积极履行消费维权责任,漠视消费者合法权益。 诉求内容 要求商家书面致歉,正视食品安全问题及恶劣处理态度; 依据《食品安全法》,商家按消费金额10倍(不足1000元按1000元计 )赔偿,即退还消费款33.22元并额外赔偿1000元,合计1033.22元;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商家开展调查,督促其整改食品安全问题,规范经营与服务态度,保障后续消费安全。 本人已留存消费凭证、现场照片、沟通录音等证据,可配合调查举证,望监管部门重视并及时处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与食品安全环境。 你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细节(比如虫子具体样子、沟通时更多关键对话等),然后在“添加附件”处,把之前留存的照片、录音等证据上传,增强投诉说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