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违规上征信及信息泄露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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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谭婷媛 身份证号码:44****198****0284X 住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村三元里大街67号3楼 电话:198****0284 我本人从未接触过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一天突然发现对方给我上了征信,征信提示有147000元人民币借款。实际上本人并没有收到,也从未与他们进行过接触,更未收到他们的款项。我本人从没有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过任何借款合同.本人近年来多次拨打平安银行要求其提供所谓的合同原件以及正规带交易流水号的银行流水证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至今无法出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也无法证明向我实际发放过贷款,基于以上种种迹象都未得到合理合法合规的事实认证,但是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却非法给我上了征信(在2024年4月9号本人发现)。并且在2025年8月21日,平安银行泄露我个人信息给第三方催收公司,委托第三方催收人员打电话骚扰我,平安银行未经个人同意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将个人的信用信息上传至信用信息系统的行为,在中国,个人信用信息的管理受到《征信业管理条例》的严格规定。以下是一些可能涉及的非法行为:1. 未经同意采集信息:征信机构或相关单位在未取得个人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使用或披露其信用信息。2. 泄露个人信息:征信机构或其他拥有个人信用信息的机构,泄露、篡改或损毁个人信用信息。3. 错误信息上传:将错误的、不准确的或过时的信用信息上传到征信系统,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4. 非法买卖信息:未经允许,买卖个人信用信息,这属于侵犯个人隐私权和信息安全的违法行为。望上级主管领导监管督查 致此 敬礼 举报人:谭婷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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