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优爱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诱导消费并拒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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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一家名叫优爱空间的婚恋平台被偏了3000元!!!该公司位置在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1号维多利亚广场A座18 楼1802室,2025年8月17日号码为135****9431婚恋机构女工作人员通过别的渠道获取我的个人隐私信息,打我电话加我微信,通过各种虚假信息忽悠我去门店,事先询问对方公司名,只是发语音混淆视听告知是奥壹科技旗下的,于是我在 8月20日中午去到门店,一个女工作人员把我带到了一个单独封闭的小房间,期间问我一些收入情况,个人存款等等信息,开始长达三个多小时的"深度沟通"。全程闭口不提收费,却反复强调平台资源优质,说我年龄不小了,用话术套路我入会员,一开始报价8800元服务,我是拒绝,对方直接掏出收款码索要我扫码支付,叫我打开开通花呗支付,我依然拒绝,于是她坐在我旁边来开始动手要看我手机,我依旧很抗拒,通过各种方式诱*我使用花呗付费,PUA我制造精神焦虑,说是保证会找到理想型男生,称他们机构都找不到那么现实更加不会有了,我当场表示超出预算,不在考虑范围内。对方立刻开启"套路三连击":先是用“女生过了30岁更难找到优质对象”制造年龄焦虑;看我犹豫给个折扣¥3000,完全不给我离开的机会,她也不让我走,直至给我洗脑。我就直接扫码付钱了且并没有给我开具增值税发票。然而是交钱以后才给我签合同,项目细节都是后面写上,也没有跟我讲任何具体的违约内容,在此之前我根本不知道任何合同信息,给到合同的时候根本没有详细解说,就催着我签名,没有基于格式合同上的内容就要求我签名,这在法律层面是不符合基础规定的,后面回家上网搜索该公司发现已经有人被*,于是我察觉自己被*后立即向他们提出退款,趁还没开始给我介绍对象申请全额退款,于是8月23日提出停止服务,要求全额退款,该阶段还未正式给我提供服务,该公司人员要我找到服务的老师处理,但是也没有服务人员联系我,试图通过拖延时间克扣已交费的金额30%,甚至余款需要45个工作日退还,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我要立刻全额退款!根据《中华民族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我强烈投诉要求对方公司立即退还全款3000元,否则我会持续用法律武器维权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