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导消费与资质问题引发解约纠纷
网友保保_NAFPR4SK
处理中
本人2025年5月24日在称之为大学生资料群中接触到卖课人员,在其“给自己多储备个可以傍身的技能,给自己留条后路很有必要报”等容易让消费者在缺乏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冲动消费的话语中一步步深入,是非正规渠道报名日系人物特训S班课程, 该机构人员要求先交100元的预定费然后诱导我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多为*条款)后让我先学后付同时承诺我可用学习后赚的稿费支付学费要求分期付款学费4580元(分10期)涉及诱导网贷。后续感受到课程质量与宣传不符然后又发现该公司不具备开展教育培训资质 , 并且未标注授课教师的资格证和基本信息 , 想要解约却要承担高额违约金 、 材料费和平台管理费 , 对方成都水彩之翼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无 ICP 资格证 , 无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并且我刚满18岁,对方可能存在利用年轻人社会经验不足进行诱导消费的行为。 因此,考虑到已观看完他们目前给与的课程,我的核心诉求是,课程无效,请解除合同,终止后续费用,已转出的1474元不再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