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享租虚假宣传与强制分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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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3日,我在BOSS直聘以找工作为目的与一个招配送岗位的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由宜昌市吉速达科技有限公司与我签订合同。面试前招聘人员给我说提供车辆,面试时,让我在支付上的骑享租跟他们签合同,有一个装备和平台服务费500元(只包含一个餐箱,一件工服和一个头盔)由于我并没有提防和他们在支付宝骑享租上签订了凭租合同,结果给我弄了一个12期的分期合同,价格是500*12=6000元(分12期)。面试是只说只需要500元,500元服务费付清就给我解除上面的所以分期。这个外卖平台我只使用了几天就没有使用了。招聘人员从头至尾没有给我说明逾期会产生逾期的费用,使我误认为只要付清500元即可,不会产生逾期和其他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服务的质量、性能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服务价格作为重要信息之一,也必须真实、明确。2025年9月1日,他们突然联系到我的村里,要求上报我家的户籍人员名单跟参保材料,要起诉我,这中间没有以任何的方式和我联系沟通,且我的联系电话从未更换,与签合同的电话号码一致。我随即联系宜昌市吉速达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对方要求我付清所有的期数金额。1,未经允许将我个人信息转告村委会,已对我的构成侵权。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3,根据《劳动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我的诉求是:撤销我在支付宝骑享租上的分期,及其他相关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