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争议及电表异常问题投诉
网友保保_Nkxo2MX6
本人于2025年8月29日跟二房东徐祥晟(电话173****7418)签订租房合同从2025年8月30日起租到2026年8月29日结束,租房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柯木塱元墩北三街11-10号 306号房。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电费为1.3元一度电,只是房东口头说明,询问房东电费如何缴费,得到回复是扫描电表上的小程序名字叫“包租婆”的二维码即可自充自用,随后房东便清空之前在小程序上充值的电费。我于2025年8月30日搬家到新租房的地点,因为之前房东清理了当前充值的电费,我充值了50元电费本应该是50/1.3=38.5,实际电费却只有38.46度电,充值金额更多的话,实际充值上的电费会更少。当天搬家整理房间的时候,开了空调,整理结束之后,晚上睡觉前也开了一个小时空调,回顾整天的用电量,也就是冰箱+空调+电灯,也并非是全天一直开,但是这一天却用了13度电。后续我把除了空调之外的全部用电电器断掉插头,只开空调26度,并且风速最小,实测使用不到10分钟,但是使用了0.19度电,实际上空调是变频空调功率,根据公式可得每小时平均耗电量为588.1/1136=0.518(见附件截图),那么平均10分钟的耗电量为0.518/6=0.086度电,实际使用0.19度电,实际用电是平均的两倍多,猜测应该是房东为了多赚钱私自调快电表,互联网上这种型号的电表猫腻很多,发货时候居然可以进行调快操作。我举报房东并未把实际租房电费写到合同,并且私自使用走快的电表私自多收取租客电费赚钱,并且房东亲口承认并未具有房产证(见录音)。我的诉求是房东把之前签订合同时候,收取的两个月房租的押金以及一个月的房租退还给我,补偿我多收的电费并且本人进行退租。附件截图中有租房合同,空调耗能截图,小程序电表十分钟用电截图,以及房东承认不是本房房东的录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