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轩瑞树人教育诱导消费与强制贷款问题投诉

网友保保_Em17UB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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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2025年9月4日七点钟左右在机构老师阮美玲那里交了580元,但后期发现他们多收取了我1000快的生活费,还让我开了贷款网页,分了12期,欠下5200多,事后不到一小时我向机构老师提出了退款,因为合同里支持退款,但她一直不同意,后期好不容易同意了又说一个月之内才退,扣手续费我理解,但怎么可能退不了,一直推脱,一直给我诋毁别的机构,还说他们的机构可以让我包过,*时都不用看书,考前发的资料看看就行,这不就是泄题吗,还打压我说老老实实看书不可能过,然后我让他们把我*台的贷款后台关掉,撤销,因为我已经不读了,但他们网页也不给我关,说是撤销不了,让应届生强制背负贷款是犯法的吧,刚开始说是正规*台,就是这样的,强买强卖,今天又让我加什么班主任,所谓班主任的老师刚加上我就问为什么要退,之后又来电话轰炸,我说家里人一直在官网付费了,她还冷笑说(4号报的在官网缴费?你能说说清楚吗,我们要了解清楚)我就又给她解释了一边,她就说一个月才能处理好,还让我发了银行卡号和开户行,要上报什么领导,扣什么手续费,商家也不管,真的态度太差了,希望你们尽快退款,就像机构阮老师给我说为了几千块没必要,但对一个应届生来说580也是钱,更别提5000多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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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属于强制执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换费用。 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和限制消费者权利、减除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诉求是退换本人580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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