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烤鸭发霉变质要求赔偿
网友保保_xYF9KKh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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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9月6日下午6点在洛阳丹尼斯大卖场南昌店购买烤鸭,到家后发现饼已经发霉并很大异味,食品标注当日日期 却发霉变质,家距离路程远并不方便去店里,多次打售后电话联系不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的赔偿标准如下: 1.赔偿范围: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生产或经营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2.最低赔偿金额: 若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则按一千元计算。 3.例外情况: 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未误导消费者的微小瑕疵,可豁免赔偿责任。 4.首负责任制: 生产经营者接到赔偿要求后,应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可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可向经营者追偿。 总结:消费者可要求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最低一千元,特殊情况除外,生产经营者承担首负责任制。 要求退款并十倍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