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星颜美容美体店消费纠纷及服务问题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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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信息: 营业执照号码:42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103MADYPDHU77 资金数额:5.00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张豪文133****1497 成立日期:2024-09-09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街道精武路26号越秀国际金融汇二期13栋/单元1-2层商1号 事情经过: 我于2024年6月,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街道精武路26号越秀国际金融汇二期13栋/单元1-2层商1号商户“国医经道养生馆”办理养生卡实付2028元(含20次背部按摩及其余身体套餐等若干次),2024年9月,该店以“品牌升级”为由告知我招牌换成“妙星颜”,服务也做了升级服务,新卡需按3800元价格补差价,于是将老卡剩余次数以1400元价格抵扣至新卡,我补充差价2400元。该店微信直接转名为“妙星颜,并承诺延续老卡及从前全部服务及售后。因“品牌升级”服务质量严重下降,店内卫生问题差劲,我向该店提出退卡,首先该店拒不受理,后提出霸王条款,拒不退“国医经道养生馆”缴纳的1400元,拒不提供与前商家的转让协议。 投诉问题: 1.欺瞒消费者:2025年,我才发现该店并非品牌升级,而是直接转店更换老板了,整个过程中,未签署客户告知书,未告知客户,未发布公告,存在欺瞒消费者行为,侵犯顾客知情权。 2.存在偷税漏税行为:妙星颜在收取我充值费用后,无主动开具发票。 3.霸王条款:其档案本上明确标注“一经售出不退不换。在“品牌升级”时所承诺的承接旧卡的服务,现在拒不承认。 4.卫生问题:店内床铺、汗蒸服非一客一换,卫生存在严重问题。 5.服务质量问题;在该店“品牌升级”后,服务质量严重下降,并伴随多次不经我同意直接推门进入营销。 6.经济纠纷:该商户在未告知客户转店的情况下,直接将前商户工作微信及其店铺内所有客户承接,(当时有前商户和现商户工作人员同时在场),同时将老卡折现至新卡。当时在顾客看来,确实是品牌升级行为,起码前后二者在经济层面上存在关联性事实。如今“妙星七颜”拒不退在前商户折现的1400元,声称“你当时是付给“国医养生馆”不是给我“妙星颜”。 诉求: 我于该门店充值旧卡折现1400元+补2400元合计3800元,现剩余17次背部理疗、7次量子熏蒸、5次火灸石以及其他若干项目均未使用,现要求该商户以我付款金额按照未使用次数的比例退款,退款金额约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