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退还纠纷及违约金不合理
网友保保_shUbpwEb
已完结
本人于2025年8月17日与该写真公司在10月18日进行摄影服务,并支付800元作为定金,9月21日该写真公司希望我将尾款在拍摄前进行支付,本人因此拒绝支付并提出希望退还定金,该摄影写真公司表示需要扣除30%违约金,但合同中明确指出甲方无故取消,乙方扣除合理费用但需提供费用凭证,甲方已经提前近一个月说明且并未收到乙方任何物品,乙方也没有提供任何费用凭证。本人认为对方未付出任何的前提下扣除30%作为违约金为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