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六福隐瞒克重致消费者误解换购

网友保保_SX6tTXqE

审核中

我的投诉事由是:该商家在销售‘一口价’黄金饰品时,未依法告知商品克重,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导致我在产生重大误解的情况下蒙受了经济损失。” 具体情况如下: 1. 2025年10月4日,我带着一条重3.32克的旧金手链,到这家金六福门店进行换购。 2. 店员向我推荐了‘一口价’的转运珠,但在整个销售过程中,自始至终没有主动告知我新换购的转运珠的具体克重,只强调了款式和‘一口价’的价格。 3. 我出于对店家的信任,在质保单上签了字。但回家后我自己称重发现,两个转运珠总重才1.54克。 4. 我用3.32克的黄金,换回了仅1.54克的商品,凭空损失了1.78克的黄金重量。” 我认为商家存在两个主要问题: 第一,侵犯知情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知悉商品的真实情况。克重是黄金饰品的核心信息,隐瞒克重就是侵犯了我的基本权利。 第二,存在重大误解:我是在不了解核心信息(克重)的情况下完成的交易,这构成了法律上的‘重大误解’。 我的诉求不是要求全额退款,而是要求: ‘用我现有的两个一口价转运珠,换回与我原旧金手链克重(3.32克)相当的按克计价的黄金饰品,我可以按标准支付新饰品的工费。 1. 当时在店里签字的质保单,上面没有注明克重。 2. 我称重的照片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商家行为:1️⃣ 违反《价格法》第十三条:故意不标克重,质保单信息不全 2️⃣ 触犯《明码标价规定》第十九条:弱化不利信息诱导消费 3️⃣ 违反《发票管理办法》:故意不开票涉嫌偷税!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投诉
用户发起投诉
评论 0
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