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诱导购买黄金且拒绝退货
我于2025年8月28日。在广在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华侨怡翠广场金六福吉祥珠宝被忽悠购买一口价黄金。八月二十九找他退,他不给退。问他黄金克重他也不告知,我叫他给我称一下,他说他们店里没有称,没有称克重的称。由于退货当天我带了宝宝去,他看我宝宝手上有一条绳子编的手链,他说绳子旧了,帮我重新编一下,我说不用,然后他就直接一刀剪下去给我从前边,导致我宝宝手上的那个链子坏掉了。然后他说给我修复,并且呃送我一个小小的平安扣。我说你修好了确定它不会掉,他说不会的,我才同意,结果当天回来就掉了。而且卖东西没有开发票,怀疑他偷税漏税。要求他们给我退货退款。找回我宝宝的手链。故意隐瞒金属克重。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金六福吉祥珠宝涉嫌价格欺诈诱导消费
第一 隐瞒克重 价格欺诈
本人当于2025-08-27 15:09微信联系安顺市西秀区图书路金六福吉祥珠宝店销售人员牟婷婷挑选黄金手链款式,该销售人员推荐商品均无相关克重并为店内“一口价”黄金饰品,期间告知所选择的黄金貔貅手链优惠后价格约900元,在我确定相关款式后又告知我总金额为3200元,因我对其中一个手链款式不满意要求更换款式后核算总价又变更为4660元(该销售提供的饰品图片均无价格、克重等相关商品信息,期间一直未见相关商品具体费用清单),微信在线选款确定后,该销售人员要求我添加另一个私人微信号,在我未见到商品实物时收取定金1000元,后又收取相关尾款3660元。
我于2025-08-28 14:00左右到店后,见到黄金商品时多次要求进行复称,商家以“该店内计价商品从不进行复称”的说辞搪塞我,并以我所购买的“一口价黄金“为由只展示价格并刻意隐瞒标签背后的商品信息。拿到商品的当下,我因时间匆忙没有细看,第二天发现金额和我不知道具体克重为由,要求退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内容: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隐瞒标示是明显的期满消费者行为,即使是一口价产品我也有权知晓该物品的具体克重。同时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应当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等。”我购买的一口价黄金,克数属于规格,应当标注在显眼能看到的地方,但是该店将具体信息全部折叠隐藏起来,属于严重的价格欺诈行为。
第二 诱导消费
在我微信选购黄金饰品时,导购多次引导我去关注该手链的款式(大小),而无相关商品重量、价格的所有信息,并以折扣的价格诱导我,但并未具体表明相关折扣方案,并于文字发票上并无相关具体折扣信息,只有最终折扣后价格,在最后实物价签上的都未表明实物具体克重(附在文字发票上实物标签)。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内容“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商家自行处理商标不告知具体克重,属于诱*消费者行为。
第三 霸王条款 售后规则模糊
售前不说明售后规则(包括是否能进行相关退货情况),在发票出示给本人时并无相关临时条款增加,后即将签署发票时导购将发票暂时拿走并自行用笔在销售单上增加条款(该条款为销售人员自行签字笔临时添加),后将发票给予我签字后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处理中
金六福珠宝以旧换新克重不足且虚标价格
我于2025年8月30号在惠州大亚湾万达广场金六福吉祥珠宝店以旧换新的方式换款,换的新金比我原来旧金的克重还少了一克多,而且价格也比我旧金的还要贵,店家虚标价格欺*消费者,我要求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乱收费
处理中
金六福吉祥珠宝乱收费及拒绝退款
2025年8月28日我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京基百纳商场一楼金六福吉祥珠宝购买金项链,当场询问过店员当时金价为878一克,购买了一口价金项链为7607元,店员未告知克重,是本人第二天2025年8月29日自行称重才知道仅有4.95克,按店员所说878一克,那我所购买4.95克只用支付4346元,与所支付的7607相差3261元,商家乱收费,且不同意退款。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服务问题、乱收费
已完结
购买黄金未告知克重且拒开发票
2025年7月19日晚七点多,在他们家买了一对金戒指,第一次买,商家也并没有告知克重,并且把标签减掉了,只是一直在强调他们的工艺,什么5D工艺3D工艺,难道克重不应该商家自己告知消费者吗?这两个戒指加起来只有4.6克,合算下来1555一克谁会买?付完款,商家只给了我保质单,价格标签没给,发票也没开,商家说顾客没要求开发票就可以不开,这严重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我去协商退货退款,商家坚决不干,就说只能换款式,我坚决要求退款。商家不能因为消费者未询问“克重”,就不尽告知义务,甚至刻意隐瞒。如商家未履行告知义务,则商家涉嫌侵犯消费公平交易,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也属于一种诱*行为!一口价不标注克数,目的在于让我不知道实际的金重,本人在购买黄金时,有权在购买前要求商家主动提供商品信息,包括价格和重量,这两个重要信息,故我认为中山市南头镇金添福珠宝店违反消费者协会2024年5月到2025年八月,多次强调,商家销售一口价黄金饰品必须显著标明克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应当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等!我购买的一口价黄金,克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应当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等!我购买的一口价黄金,克数属于规格,应该标注,所以我要求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已完结
未明码标价且隐瞒克重欺诈消费
我于 2025年8月18号中午12点59分 在万泰汇负一层金六福吉祥珠宝 购买一口价1434的黄金 只有1.08克 商家并未告知克数标价也没有标注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克重标签那页也是折叠在里面看不见质保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 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 我要求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商品质量问题、虚假宣传、服务问题、商品质量问题
已完结
金六福吉祥珠宝欺诈诱导消费及计量问题
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大旺万都广场一楼金六福吉祥珠宝 欺诈诱导消费,金子克重非法计量,在2025年8月17号 购买足金吊坠 花费499元,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0.1克都没有 我在询问导购时没克重,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 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吊牌儿标签也没给看,保质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我后来在周大福和周生生家看到,即使是一口价黄金,也会在吊牌正面标明价格和克重!
同时还违反了黄金经营管理办法的第八条,省含金物料交易中心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黄金管理法规和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规范的交易规则,依法保护会员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商家不告知黄金克重,且在购买前说以后可换同价格任意款式,购买后却说只能换“一口价”商品,属于诱*消费!
(3)未主动开发票和价签,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4)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退换款规则甚至隐藏退货规则。售出不退此项为霸王条款,已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
诉求:要求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处理中
金六福吉祥珠宝诱导消费及发票问题投诉
8月17日我于金六福吉祥珠宝专柜购买了足金耳钉。现场购买时只强调当天系活动期间商品买满一千可以送一千块的金子(都是一口价) ,故意隐瞒克重偷换概念诱导消费,全程未给克重详情,保单上也未标注具体克重,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的情况下以接近2000/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你专柜如此非法使用计量单位,违反了消费者保护法第二章第十条“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
消费后只提供了保证单,未主动提供发票和商品标签,买来未佩戴过现在翻出才发现未含有发票,及相关标签!!
综上原因,本人要求全额退款!不接受换款补价等其他处理方式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金六福吉祥珠宝以次充好虚假宣传
我于2025年7月29号晚上拿的十几年前的千足金项链去换项链,结果她们给我推荐了吊坠给我是AU750材质一口价吊坠给我,没有告知我这不是千足金,(当时我也没看钢印)而且中间我还问了二次多少克,他们都没有告诉我,回家后我感觉不对劲,查了吊坠才知道是AU750材质的,所以恳请相关部门查实。帮我维权以克换克。单价3043不,拿回来称只1.6克多,比市场金价贵一倍,市场售价是848,关键是没有告知我这款吊坠不是千足金,我拿回来查才知道是假黄金。而且监控可以查到,他们说卖给我的是周六福品牌,但开的质保单是金六福,拿回家我老公才看到,欺*消费者。所以存在2个欺*行为。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以次充好
已完结
金六福珠宝隐瞒克重诱导消费并拒绝退货
金六福吉祥珠宝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和顺大道8号万福城商业广场F1层
1.隐瞒克重、诱导消费。7月24日于中国黄金专柜购买足手链,售价1334元。购买中,多次询问戒指克重为多少,要求称重,售货员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告知。且明明标签有克重的情况下,全程未给我们看克重详情。
购买后,标签被剪,开具收据单上未显示克重。售货员在明明已知克重的情况下,全程隐瞒,诱导消费,导致我们全程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诉求内容 退货
2未告知不是足金,销售时不讲清楚引导顾客购买一口价黄金,还不是足金最后发现
3 发现问题后,7月25日当面沟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消费者可以七天内退货。提出退货,也是合法合理。诉求内容 退货,退赔费用
4.态度严重恶劣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态度差、价格纠纷
已完结